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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院为留学生提供几种学位
发布时间:2024-05-15 17:41:07 所属分类: 留学指南
去美国读法学专业,申请者需要认真确认自己要读的学位,综合自己的能力和未来的规划进行选择。接下来就由中青小编介绍美国法学院为留学生提供几种学位?欢迎阅读。
法学学位
学位一、 J.D.(即Juris Doctor法律职业博士)
由于美国认为大学本科后法律制度的确立和三年制严格的初级法律学历教育已经具备了研究生的水平,因此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法学院就参照医学院难度传统,开始用J.D.学位取代LL.B.学位(即Bachelor of Laws法学士)。所以J.D.法律职业博士学位是美国法律学制中的初级法律学位。
学位二、LL.M.(即Master of Laws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学位的学制为一年,因此如果你去美国留学拿到了J.D.学位后,再继续攻读一年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美国法学硕士学位。不过一般在美国继续攻读法学硕士的学生数量不是很多。因为美国法学硕士学位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为了从事法律教育或法律研究的学术性方向而设置的;另一种是为了深化某个专门学科的技能和专长而设置的,最普遍的税法方向就包含其中。
学位三、S.J.D.(即Doctor of Jurisprudence法律科学博士)
法律学博士的学制为2-20年,乍一看20年这个数字是不是会感觉不可思议?其实残酷点来说有些人可能终身都无法拿到这个学位。法律学博士学位需要从事纯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一般选择继续攻读此学位的美国本土人非常少,但是对于留学生来说如果拿到此学位将会是一个镀金的机会。攻读法律学博士学位只需在美国学校就读一年,一年之后可选择离校后一边工作一边撰写论文,等到论文完成之后回美国学校答辩即可。
除了以上三种常见的学位之外,美国法学院还为在美国从事高级研究的外国法律家授予M.C.L.学位(即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比较法硕士);美国法学院会为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颁发LL.D.学位(即Doctor of Laws荣誉法律博士)。
法学院排名
1.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位置:美国加州伯克利
伯克利是美国排名最靠前的公立大学之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很多学术领域都很出色,其中法律领域最为突出。该大学的法学院提供 JD、LLM 以及PhD等项目课程。
据调查,伯克利法学院毕业生的平均工资为18万美元,而大多数人都会在顶级律师事务所工作。著名的法律校友包括传奇的首席大法官Earl Warren和天主教会律师Mark Anchor Albert。
2.哥伦比亚法学院
位置:美国纽约州纽约
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实力世界顶尖。迄今为止,该学院已经有两名美国总统(以及许多外国国家元首)由此毕业、另外,还有无数的美国内阁成员,三名首席大法官以及无数的最高法院法官从此毕业。该学院还与榜单上的许多其他大学,如Paris、Amsterdam和Frankfurt等顶尖商学院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开设了双学位课程。
3.纽约大学法学院
位置:美国纽约州纽约
纽约市里除了哥伦比亚法学院,纽约大学的法学院同样世界顶尖。该校除了提供JD、LLM和JSD的课程,纽约大学法律系还拥有几家著名的的法律期刊以及大量智库、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机构。著名校友包括前纽约市长Fiorello La Guardia、Ed Koch和Rudy Guiliani,以及纽约警察局局长雷Raymond Kelly。
4.芝加哥大学法学院
位置: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拥有JD、LLM和JSD学位课程,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法学院之一。校友包括许多美国和海外的司法人士,斯坦福大学、康奈尔大学和耶鲁大学等大学的一些院长都曾由此毕业。诶过前总统奥巴马就是该校著名的前教授。
5.斯坦福大学法学院
位置:美国加州帕洛阿尔托
斯坦福大学经常被评为世界顶尖大学,其法学院拥有卓越的学术水平。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892年,并于20世纪20年代获得美国律师协会(ABA)的认证。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拥有4个本科和研究生学位课程,因其强大的教学和研究队伍而备受赞誉。与此同时,该校校友中有许多高级司法人士,而学校毗邻硅谷,这意味着许多斯坦福大学毕业生能在大型科技公司中找到法律相关的工作。
未来就业
1.回国内发展
这个是大多数人的选择,有工作经验的律师通常还是会回国,因为在国内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者家庭。
大部分LLM 都回到了中国。有的人进了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的分所,拿的薪水虽然不是美国水平,却比中国律师里的要高很多。有的人进了大型国际企业做法律顾问。有的人进了政府机关。
2.在美国找到工作或者一年的实习机会
在美国,律师赚的钱是普通百姓的好几倍。一些公司律师和出庭律师赚的是天文数字。美国老百姓都说“普通律师玩车,中档律师玩游艇,超级律师就去玩飞机。”美国人恨律师,但也爱律师。《时代》曾出版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律师在统治美国吗?” 其中提出了一个命题说,出庭律师(trial lawyer)是美国政治体制里的第四极,意思是说美国那些从事集体诉讼的律师对于美国发展的推动作用非常大。
在美国,最有钱的律师都是打集体诉讼官司的。烟草公司,汽车公司,药品公司非常害怕集体诉讼。如果没有集体诉讼,美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行业标准。
不过,这种官司是按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的,在没有领到一分钱律师费之前,律师就先要先行投入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美元做各种准备工作。做律师回报很高,但工作也很辛苦,风险也很大。不过,这些让人眼热的收入基本上都是针对土生土长的美国律师而言。